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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筑工程律师讲述 工程纠纷一般有哪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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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的勘察研究,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接下来将由重庆建筑工程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重庆建筑工程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工程3

  一、工程纠纷一般包括哪些?

  工程纠纷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勘察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完成建设工程的地理、地质等勘察研究工作,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司法实践中,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并不多见,一般都是由于发包人以勘察成果不符合发包人要求为由拒绝支付勘察费而引起的。

  (2)建筑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委托,完成建筑工程设计工作,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施工合同是指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委托,完成施工任务,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施工包括土建施工和装饰施工。相应的,施工合同一般包括土建施工合同和装饰施工合同。

  二、项目争议期如何确定?

  发包人经常为承包人因工期引起的纠纷而要求支付进度款或结算款辩护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金。主张工期违约金涉及举证问题,一是实际开工时间的认定;另一个是完成时间的确定。

  开工会议纪要、开工通知载明开工时间的,可以提供证据;如果没有这些证据,开工报告中记录的时间可以作为开工时间;如果这些都没有,一般可以在合同中记录时间来证明。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签订的工程保修书,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工程竣工后,可以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一般来说,工程价款纠纷主要是建设单位与主体平等的实体权利义务纠纷,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此时,如果当事人不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启动鉴定程序。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重庆建筑工程律师,重庆建筑工程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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