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筑工程律师讲述 如何对承包商甲方造成的工期延误进行索赔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乙方可根据合同要求甲方赔偿。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若甲方不予赔偿,乙方可向法院起诉。接下来将由重庆建筑工程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 ,具体情况赶紧跟着重庆建筑工程律师一起来看看吧!
一、甲方如何对承包工程造成的工期延误进行索赔?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乙方可根据合同要求甲方赔偿。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若甲方不予赔偿,乙方可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八十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八十四条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者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并赔偿承包人因停工、窝工、倒运、调运机械设备、材料和构件积压等造成的损失和实际费用。
二、如何确定工期的延长?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因下列行为导致工程停工的,发包人应承担相应的停工损失:
(1)发包人未按专用条款约定提供图纸和施工条件;
(2)发包人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的;
(3)工程师未能提供所需的指示、批准等。按照合同约定,导致施工无法正常进行的;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约定或工程师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况。
事实上,当发包人因上述原因或其他原因停工时,承包人可以要求赔偿,最重要的是工期可以延长,这样就不会逾期施工。
此时,由于发包人拖欠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延误提供施工图纸、场地和原材料、设计变更等行为,承包人不得不做以下工作来确定延误的工期:
(1)合同中明确规定工期的延长需经发包人签证确认,因此如发生停工或工期延误,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请其签字确认;
(2)或经审查,承包人虽未取得延长工期的签证确认,但应提供证据证明其已在合同约定的处理期限内向发包人主张延长工期。如果有证据,它向雇主发函,要求确认延长工期;
(3)如果发包人的前述行为确实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可以支持承包人顺延相应工期的建议。
三、最新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和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者延误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并赔偿承包人因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搬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造成的损失和实际费用。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重庆建筑工程律师,重庆建筑工程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